法律依据
柏林《犬只法》(HundeG Berlin)—— 该法律不再对犬种进行复杂的分类。其受限名单非常精简。
危险犬种
根据法律,在柏林仅有以下三种犬类及其混血品种被视为具有危险性:
- 美国比特斗牛梗 (American Pit Bull Terrier)
- 美国斯塔福郡梗 (American Staffordshire Terrier)
- 牛头梗 (Bullterrier)
这份简短的名单是柏林的一个特色 —— 斯塔福郡斗牛梗 (Staffordshire Bullterrier) 并不包含在内。
犬主所需条件
针对受限犬种:
- 专业知识考核 (Sachkundeprüfung / Sachkundenachweis) —— 强制要求
- 犬只的性格测试 (Wesenstest)
- 犬主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(Polizeiliches Führungszeugnis)
- 犬主责任保险 (Hundehaftpflichtversicherung)
- 由负责的兽医与食品监督局签发的准养证 (Erlaubnis zur Haltung)
针对柏林所有犬只(不论品种):
- 犬主责任保险是强制性的
- 需在柏林犬只登记处登记
保险
所有犬只均须投保,而不仅限于受限犬种。柏林是德国规定必须强制购买通用犬主责任险的七个联邦州之一。
日常规则
- 公共区域内所有犬只均须履行牵绳义务
- 受限犬种必须佩戴嘴套
- 所有犬只均须履行身份标识义务(植入微型芯片)
养狗税
在柏林,每只狗的养狗税为每年 120 欧元 —— 不论是否为受限犬种。柏林是德国少数几个不对受限犬种加征额外养狗税的大城市之一。
相关咨询机构
各区政府 (Bezirksamt) / 兽医与食品监督局 (Veterinär- und Lebensmittelaufsicht) · 柏林兽医协会 (Tierärztekammer Berlin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