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依据
《不莱梅州犬只持有法》(BremHundeG) 2025年6月24日颁布,自2025年7月10日起正式生效 (Brem.GBl. 2025, S. 598)。
不莱梅州完全废除了自2001年起实施的旧法律。此次修订的起因是2023年11月发生的一起严重伤人事件,当时一只罗威纳犬咬伤了一名六岁儿童的头部。
危险犬种(禁养犬)
根据法律规定,以下四种犬只在不莱梅被视为具有危险性 (§ 7 Abs. 3 BremHundeG):
- 比特犬 (Pit Bull Terrier)
- 牛头梗 (Bullterrier)
- 美国斯塔福郡梗 (American Staffordshire Terrier)
- 斯塔福郡斗牛梗 (Staffordshire Bullterrier)
——以及上述品种的杂交犬。
在不莱梅州,通常严禁饲养这四类犬种 (§ 7 Abs. 3 BremHundeG)。仅在极少数特定情况下,才可能通过主管部门获得特别许可 (§ 10 Abs. 4 BremHundeG)。
允许临时停留: 如果只是携带此类犬只通过不莱梅(当日停留),可以提前向秩序局 (Ordnungsamt) 申报。
个案危险犬只: 即使不属于上述品种,如果犬只发生过伤人事件或被证明具有高度攻击性,也可能在个案中被归类为“危险犬只”。
犬主须知事项
针对不莱梅境内的所有犬只(自2025年7月10日起):
- 犬只责任保险 (§ 6 BremHundeG) —— 最低保额要求:人身伤害500,000欧元,财产损失250,000欧元
- 植入微芯片标识
- 登记注册:在公认的宠物登记系统中注册
- 自2026年7月1日起:养狗执照 / 专业知识证明 (Sachkundenachweis) —— 针对所有新犬主
- 购买/领养犬只之前须通过理论考试
- 第一年内须通过实践考试
- 如果在过去十年中曾养狗至少两年,且已通过理论考试,则可免除理论考试环节
针对被认定为个案危险犬只的规定:
- 必须获得持有许可 (§ 8 BremHundeG)
- 犬主须成年
- 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(过去五年内无犯罪记录)
- 具备专业养狗知识
- 通过性格测试 (Wesenstest,证明社交行为良好,§ 13 BremHundeG)
- 获得房东以及公寓楼内其他租户的同意
保险要求
所有犬只均强制投保 —— 不莱梅自2025年7月起成为德国第七个强制所有犬只购买责任险的联邦州。
请注意:较旧的指南网站可能仍显示不莱梅的旧法律(仅危险犬种强制投保)。随着新《不莱梅州犬只持有法》的生效,此类信息已过时。
日常规则
- 在步行街、公园、公共交通工具以及人员密集的活动场所必须牵绳
- 被认定为危险犬只的狗必须佩戴口鼻罩
- 所有犬只均有一般申报义务
- 犬主必须清理犬只粪便
养狗税
| 城市 | 养狗税标准 |
|---|---|
| 不莱梅市 (Bremen-Stadt) | 根据养狗税条例区分 —— 普通犬只执行标准税率 |
| 不莱梅哈芬 (Bremerhaven) | 通过市金库 (Stadtkasse) 申报 |
在不莱梅州,养狗税由不莱梅市和不莱梅哈芬市分别独立征收。犬主必须在获得犬只或犬只满三个月后的两周内完成登记。盲人导盲犬、公务犬以及领养自不莱梅动物园的犬只(免税一年)可申请税收减免。
咨询部门
不莱梅/不莱梅哈芬当地警察局 (Ortspolizeibehörde) · 不莱梅内政参议院管理部门 (Senatsverwaltung für Inneres Bremen)
